跳转到内容

和平条约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重定向自和约

和平條约,簡稱和約,是敌对双方或多方所簽署的一種條約,主要用以正式结束战争武装冲突,簽訂方通常是国家政府政治實體。當條約簽署完成之後,簽訂方的敵對狀態將會結束。此與停戰協定以及無條件投降不同的是,敵對狀態的結束是永久性的,另外軍隊及武裝並沒有被強制解除。

參見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