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陳裖荃

本页使用了标题或全文手工转换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重定向自陳毅權
陳裖荃
Tan Aik Quan
个人资料
出生陳毅權
(1990-10-27) 1990年10月27日34歲)
 马来西亚吉打双溪大年
运动
国家/地区 马来西亚
握拍左手
主項:男子雙打、混合雙打
首戰國際賽2010年
入選國家隊2010年
職業戰績10勝–12負(男單)
6勝–10負(男雙)
31勝–24負(混雙)
最高世界排名第18位(混雙-賴沛君
(2012年10月11日[1]
現時世界排名已退役
BWF id54153
官方檔案链接BWF Tournamentsoftware
BWF Fansites
最近更新于:2012年10月28日
獎牌記錄
男子羽毛球
代表  马来西亚
东南亚运动会
銅牌 - 第三名 2013年 奈比多 混合雙打
銅牌 - 第三名 2015年 新加坡 男子團體
亞洲青年羽毛球錦標賽
銅牌 - 第三名 2008年 吉隆坡 混合團體
马来西亚全国羽毛球大奖赛总决赛
銅牌 - 第三名 2011年 吉隆坡 混合雙打
銅牌 - 第三名 2012年 亞羅士打 混合雙打
銅牌 - 第三名 2013年 布城 混合雙打
銀牌 - 第二名 2014年 瓜拉登嘉樓 混合雙打
金牌 - 第一名 2015年 吉隆坡 混合雙打

陳裖荃Tan Aik Quan,1990年10月27日),本名陳毅權(2014年改名)[2]馬來西亞男子羽毛球运动员。

簡歷

[编辑]

2011年11月,陳毅權與賴沛君出戰馬來西亞國際挑戰賽,在混雙決賽以2比0(21-18、21-17)擊敗印尼組合,奪得生涯首個國際賽冠軍[3]

2012年8月,陳毅權與賴沛君在越南大獎賽的混合雙打決賽中,以0比2(21-23、18-21)不敵印尼的马尔基斯·基多/皮娅·泽巴迪娅·贝尔纳德特,屈居亞軍[4]

2013年8月,陳毅權參加中國廣州舉行的世界羽毛球錦標賽,與賴沛君出戰混合雙打項目,在首圈就以0比2(19-21、7-21)負於中國陶嘉明/汤金华出局。在首局比賽戰至20-20時,因計分板失靈及裁判計分失誤,記錄卻維持在19-20;大馬領隊陳錦興及主教練陳金和馬上提出抗議,但是大會裁判長維持新西蘭籍裁判的計分。結果,陳毅權自己發球丟分,以19-21丟失首局;至次局,二人的情緒亦受波動,致迅速落敗[5]

2015年世锦赛

[编辑]

2015年8月,陳裖荃參加印尼雅加达舉行的世界羽毛球錦標賽,他和賴沛君出戰混合双打項目。他與賴沛君出戰,故在首圈以(21-15)先拿下第一局,随后第二局(15-21)被对手俄罗斯的维塔利·杜尔金 /尼娜·维斯洛娃逆转,比赛进行第三局时,当(2-3)的分数下,对方的男选手在中途因伤退出了比赛。但在次圈以0比2(14-21、7-21)不敌中国的鲁恺 /黄雅琼,32强止步。

主要比賽成績

[编辑]

只列出曾進入準決賽的國際賽事成績:

年份 賽事 公開賽級別 項目 搭檔 成績
2008年 亚洲青年羽毛球錦標賽 其他 混合團體 季軍
2011年 新加坡羽毛球國際系列賽 國際系列賽 混合雙打 賴沛君 準決賽
越南羽毛球大獎賽 大獎賽 混合雙打 賴沛君 準決賽
馬來西亞羽毛球國際挑戰賽 國際挑戰賽 混合雙打 賴沛君 冠軍
2012年 越南羽毛球大獎賽 大獎賽 混合雙打 賴沛君 亞軍
2013年 馬來西亞羽毛球黃金大獎賽 黃金大獎賽 混合雙打 賴沛君 亞軍
2014年 中國羽毛球大師賽 黃金大獎賽 混合雙打 林芸如 準決賽
2015年 東南亞運動會羽毛球比賽 其他 男子團體 銅牌
賽事級別索引
2007-2017年 首要超級賽 超級賽 黃金大獎賽 大獎賽 國際挑戰賽 國際系列賽 未來系列賽 其他
2018-2026年 總決賽 超級1000賽 超級750賽 超級500賽 超級300賽 超級100賽 國際挑戰賽 國際系列賽 未來系列賽 其他

奧運會和世錦賽參賽紀錄

[编辑]
搭檔 2013 2014 2015
混合雙打 賴沛君 48強 32強 32強

參考資料

[编辑]
  1. ^ BWF World Ranking - Ranking of Aik Quan TAN (54153)(英文)
  2. ^ 改名重新出發 陳裖荃期待好運. 中國報. 2014-08-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4-02). 
  3. ^ 混双组陈毅权赖沛君 为大马赢获唯一金牌. 诗华资讯网. 2011-11-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3-03). 
  4. ^ 越南羽球公開賽.分別不敵印尼組合 黃氏姐妹 陳賴"銀恨". 中國報. 2012-08-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1-11). 
  5. ^ 計分板失靈+裁判失誤 大馬混雙含冤出局抗議羽聯. 新浪體育. 2013-08-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