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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驻深圳联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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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驻深圳联络处
1999年规定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五角星,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制发。
主要领导
机构概况
业务上级机构深圳、珠海相关部门
组织上级机构上海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
机构类型上海市政府办公厅派出机构
上海市人民政府驻外联络处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深圳市爱国路1060号金通大厦1616室
對外官網上海合作交流网-驻穗办
机构沿革
成立时间1989年10月:上海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
2010年8月:上海市人民政府驻深圳联络处

上海市人民政府驻深圳联络处,简称上海驻深办上海驻深处,是上海市人民政府派驻深圳市的常设办事机构,归口上海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管理,是上海市加强同括深圳市与珠海市二大经济特区之间经济协作的重要渠道,下设秘书处、业务处、联络处三个职能部门,机关办公地点为深圳市爱国路1060号金通大厦1616室。

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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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10月27日正式成立,上海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成立,为副厅级建制。[1]2010年8月,根据沪委 [2010]527号文件,上海市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调整为上海市人民政府驻深圳联络处,划归上海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管理,深圳市、珠海市的具体工作仍由深圳联络处负责。[2]

联系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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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上海市人民政府驻深圳联络处负责联系深圳市、珠海市,促进上海与深珠两市的经济合作交流,推动在科技、文化、教育、人才、旅游等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发挥对驻地企业的服务指导作用。[1]

组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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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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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秘书处
  • 业务处
  • 联络处(珠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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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市府驻深圳联络 处. 上海合作交流网. [永久失效連結]
  2. ^ 市府驻广州办事处. 上海合作交流网. [2013-12-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