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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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刑部右侍郎 |
籍貫 | 河南南阳府裕州葉縣民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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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號 | 字正夫,號滍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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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弘治七年(149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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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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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配焦氏,封淑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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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屬 | (子)衛東楚(舉人、扬州知府);卫东吴,進士、工科给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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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道(1494年—1559年),字正夫,号滍川,河南南阳府裕州葉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正德八年(1513年),衛道弱冠登癸酉科河南乡试舉人,正德九年(1514年)联捷甲戌科三甲第一百二十二名進士[1][2]。初授武昌府推官,十四年十一月选授南京刑科给事中,十五年十一月曾向武宗建议挑选宗室为皇嗣,武宗不听。不久父喪归乡。嘉靖二年(1523年)七月起复工科给事中,以議大禮请求辞职,未被允许,以職事監獻皇帝廟,工程完成後,因何渊倡议砍伐树木,推倒墙垣,以开通太庙街门,卫道上疏阻止,被世宗切责,降职二级,嘉靖四年(1525年)十月贬山東布政司照磨,十二月復任原职,监督世廟工程。迁右给事中,五年四月轉工科左给事中,七年四月升兵科都给事中。出为貴州右參政,分守貴寧、安平,十一年四月升湖廣按察使,更任雲南,十四年六月升四川右布政使,轉山西左布政使,十七年八月升南京太仆寺卿,历南京太常寺卿,十九年七月升南京刑部右侍郎,二十年四月以九廟发生火灾,引咎致仕。歸乡後,築精舍于黄山滍水之陽,讀書養性。享年六十六岁去世。
原籍河内修武人,元朝末年躲避战乱,徙居葉縣。高祖卫和,曾祖卫智。祖父卫顼,舉人,官單縣知縣。父亲卫鉞,歲貢。俱赠太中大夫、南京太僕寺卿。祖母吴氏、母劉氏,俱赠淑人。継母李氏,封太淑人[3]。
正德八年(1513年)癸酉科河南鄉試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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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式舉人 80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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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九年(1514年)甲戌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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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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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13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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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58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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