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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库曼斯坦人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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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库曼斯坦人民委员会土庫曼語Halk Maslahaty;或译土库曼斯坦人民会议)是土库曼斯坦行使最高宪法权力的独立代表机构,曾为土库曼斯坦国家委员会上院,2021年3月至2023年1月21日期间与议会共同组成土库曼斯坦两院制国会。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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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库曼斯坦1992年宪法第四十五条:土库曼斯坦人民会议是人民政权的最高代表机关。委员会曾经有2,507成员,其中一部分是由选举产生。2003年4月7日的选举(投票率89.3%)中的全部候选人都是土库曼斯坦民主党党员。土库曼斯坦的行政管理曾经基于各种级别的人民委员会。各省(土庫曼語welaýat)有各自的人民委员会,各有80名委员,由选区直选产生。他们的影响力即使在纸面上也十分有限,实际上恐怕更少,如同土库曼斯坦议会一样,人民委员会由总统领导,根据宪法,总统同时是政府的立法和行政机关的领导人。鉴于土库曼斯坦事实上是总统专权的一党制国家。在更低的行政级别,区和市都有人民委员会。

2008年,土库曼斯坦通过新宪法,库尔班古力·别尔德穆哈梅多夫总统颁布新宪法,人民委员会体系被取消,同时总统议会的权力得到增强。[1]

2017年10月,总统别尔德穆哈梅多夫将资深委员会改组为新的人民委员会。[2]

2020年9月,当时的土库曼斯坦一院制国会议会通过宪法修正案,复设土库曼斯坦人民委员会,共设56个席位,其中48名成员通过选举方式产生,8名成员由总统任命。并于2021年3月28日,举行复设土库曼斯坦人民委员会后的首次两院国会选举,据土库曼斯坦中央选举委员会公布的选举信息,复设后的首次土库曼斯坦人民委员会选举共有112名候选人竞争48个席位,注册选民投票率达98.7%。

2023年1月21日,人民委员会和议会联席会议投票废除人民委员会的立法机构地位,将其改革为一个独立机构,并将所有立法权力置于一院制的议会。改革后,人民委员会是土库曼斯坦行使最高宪法权力的独立“代表机构”,官方媒体称人民委员会为“最高权力机关”,其有权修改宪法,其主席由总统任命,并被指定为“国家领导人”。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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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Turkmenistan approves new constitution to increase president’s powers. Pravda. 2008-09-26 [2014-07-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7-29) (英语). 
  2. ^ 土库曼斯坦资深委员会将改组为人民委员会. 欧洲自由电台. [2021-03-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