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波兰医疗体系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波兰的医疗体系以保险为基础,通过名为“国家卫生基金英语National Health Fund”的公费医疗系统提供,波兰公民只要属于“被保险人”(通常指由雇主支付医疗保险,或者是被保险人的配偶或子女),都可以免费享受医疗服务。根据《波兰宪法》第68条,公民有享受医疗服务的权利。公民可以平等地享受政府资助的医疗保健系统,政府有义务为幼儿、孕妇、残疾人和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免费医疗服务。[1]然而,波兰的私营医疗系统也相当普及,没有医疗保险的病人需要全额支付医疗费。根据CBOS2016年的一项研究,在参与调查的84%的患者中,40%的人表示既使用公立医疗服务也使用私立医疗服务,37%的人仅使用公立医疗服务,7%的人仅使用私立医疗服务。77%的受访者表示,使用私立医疗服务的主要原因是公共医疗服务需要等待较长时间。[2]

国家卫生基金标志
2007年部分国家人均医疗卫生支出与预期寿命的关系

参见

[编辑]

参考资料

[编辑]
  1. ^ 波兰宪法. 波兰议会. [2013-04-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1). 
  2. ^ Korzystanie ze świadczeń i ubezpieczeń zdrowotnych [Using benefits and health insurance] (PDF). 2016-08 [2018-09-11].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8-03-28)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