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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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国子监祭酒 |
籍貫 | 浙江温州府永嘉縣軍竈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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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號 | 字子揚,號鶴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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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成化十二年(1476年)十月初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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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嘉靖十六年(153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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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娶邵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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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屬 | (子)王叔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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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激(1476年—1537年),字子扬,號鶴山,浙江温州府永嘉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治《詩經》,行二,由國子生中式正德二年(1507年)浙江鄉試第二名舉人,年四十八歲中式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會試第二百六十二名,第三甲第一百十三名進士[1][2]。授吉水县知县,六年任吏部文选司主事,嘉靖七年(1528年)与大理寺评事余棐主考廣東乡试。历升吏部考功司署郎中,十一年(1532年)四月升南京通政使司右通政,提督誊黄,十三年二月改任国子监祭酒,充经筵讲書官,十四年三月请求致仕,同年母亲张氏去世,十五年父亲王鉦去世,皆被賜祭葬。十六年病卒,享年六十二。
著有《文江集》、《鹤山诗文》。
曾祖王珙。祖父王封。父王鉦。母张氏,封恭人。具庆下。兄王澈,贡士;弟王沛[3]。侄王叔果、王叔杲,俱为嘉靖进士。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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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顾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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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吉水县知县 嘉靖二年-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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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任: 吴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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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二年(1507年)丁卯科浙江鄉試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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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式舉人 90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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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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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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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142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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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6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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