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斯加州州旗
外观
用途 | 民用旗(陸)、政府旗(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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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 125:177 |
啟用日期 | 1927年7月9日 |
形式 | 蓝色背景上构成北斗星及北极星的八颗金星,其中北极星较大 |
設計者 | 本尼·本森 |
阿拉斯加州州旗是一面蓝底旗,上有八颗金星组成北斗七星及北极星。这面旗帜设计于1927年,设计者是一名仅有13岁的当地原住民儿童,名叫班尼·班森(Benny Benson),并在当时一次为阿拉斯加地区设计旗帜的比赛中获选。1867年美国从沙俄购买阿拉斯加之后,代表阿拉斯加的只有美国国旗而没有阿拉斯加自己的旗帜。这一设计从全地区7至12年级学童提交的约700份投稿中选出。其他的方案多集中于地区性标志、极昼、极光、北极熊,以及淘金。本森因此获得了1000美元和一块刻表。他的设计取材于天空,并在投稿中称:
“ | 蓝底象征阿拉斯加的天空和阿拉斯加一种叫勿忘我的花。北极星象征未来美国最北的阿拉斯加州。北斗星表示大熊座——象征力量。 | ” |
北斗七星是大熊座的一组星团,而大熊座象征阿拉斯加的一种本土动物——熊;利用北斗星可以找到北极星,指明正北,与指南针在阿拉斯加指示的正北差异极大[1]。
阿拉斯加立法机构于1927年5月2日采纳此旗为阿拉斯加地区旗。第一面旗由蓝色丝绸制成,采用金星,于1927年7月9日首次升起,1959年写入法律成为州旗。
旗帜的意义在州歌《阿拉斯加之旗》(Alaska's Flag)中提及。
名稱 | 顏色 | RGB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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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 | G | B | 8-bit hex | ||
海軍藍 | 15 | 32 | 75 | #0F20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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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色 | 255 | 182 | 18 | #FFB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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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旗幟
[编辑]列表
[编辑]國家 | 管理機構 | 代表旗幟 | 使用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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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羅斯帝國宣稱擁有 | 無 | 1741年7月15日 – 1799年7月8日 | |
俄羅斯帝國 | 俄美公司 | 1799年7月8日 – 1806年10月10日 | |
1806年10月10日 – 1867年10月18日 | |||
1858年6月11日 – 1867年10月18日 | |||
美利堅合眾國 | 阿拉斯加署 | 1867年10月18日 – 1877年7月3日 | |
1877年7月4日 – 1884年5月16日 | |||
阿拉斯加特区 | 1884年5月17日 – 1890年7月3日 | ||
1890年7月4日 – 1891年7月3日 | |||
1891年7月4日 – 1896年7月3日 | |||
1896年7月4日 – 1908年7月3日 | |||
1908年7月4日 – 1912年7月3日 | |||
1912年7月4日 – 1912年8月23日 | |||
阿拉斯加領地 | 1912年8月24日 – 1927年7月9日 | ||
1927年7月9日 – 1959年1月3日 | |||
阿拉斯加州 | 1959年1月3日 – 至今 |
注释
[编辑]- ^ Jeff Goodman. Magnetic North Pole vs. Geographic North Pole. Reich College.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年12月31日).
外部链接
[编辑]- “八星旗”展目录,阿拉斯加州博物馆,PDF格式(需Adobe Read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