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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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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扶(?—850年7月14日[1]),字相之唐朝官员,唐宣宗年间任宰相

魏扶虽居高位,但作为唐朝官史的两唐书没有他的传,故其家世几无记载。据《新唐书·宰相世系二(魏氏)》,他的祖父叫魏盈,父亲叫魏昌,均无官职。[2]全唐诗》收入了魏扶的三首诗并对他做了简单介绍,称他在唐文宗大和四年(830年)中了进士[3]主考官为时任礼部侍郎郑澣[4][5]

魏扶曾主管科考,选王凝为进士甲科。[6]唐宣宗大中元年(847年)二月,[7]魏扶在礼部侍郎任上奏称自己今年所放进士三十三人,其中封彦卿崔琢郑延休三人都有词艺,为时人所称,都因父兄现居重位而不得中选。诏令翰林学士承旨、户部侍郎韦琮重考。九月,与前宰相潮州司马李德裕素来不和的白敏中令狐绹崔铉指使前永宁县尉吴汝纳告发先前会昌四年(844年)淮南节度使李绅杀其弟江都县尉吴湘事,时任御史中丞的魏扶与大理卿卢言、刑部侍郎马植说:“李绅杀无罪之人,李德裕促成其冤,还为此黜退御史(崔元藻),罔上不道。”于是李德裕被贬为崖州司户参军事。[8]二年(848年)十一月,魏扶在兵部侍郎、判户部事任上奏请天下州府钱物、斛斗、文簿都委录事参军专判,仍与长史通判,至交代时具数申奏。[9]三年(849年)四月,魏扶以正议大夫、行兵部侍郎、判户部事、上柱国钜鹿县开国男、食邑五百户、赐紫金鱼袋被授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实质宰相[10][11][12]他与同僚宰相令狐绹因同为郑澣门生,为报恩,数次张扬郑澣子郑从谠的声誉,使其被提拔为中书舍人。[4][5]四年(850年)六月,魏扶在宰相任上去世。[1][13][14]

魏扶还曾作《对毒药供医登高临宫判》

李商隐曾作《献侍郎钜鹿公启》《喜舍弟羲叟及第上礼部魏公》。

魏扶之子魏簹字守之,官至刑部侍郎。女儿嫁给天平军节度使薛崇,封钜鹿郡君[15]

注释及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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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资治通鉴》卷二百四十九:“大中四年庚午,公元八五零年……六月,戊申,兵部侍郎、同平章事魏扶薨。”
  2. ^ 《新唐书》卷七十二存档副本. [2008-10-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11-20). 存档副本. [2010-02-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6-20). 
  3. ^ 全唐诗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魏扶,太和四年进士第,大中三年兵部侍郎同平章事。诗三首。”
  4. ^ 4.0 4.1 《旧唐书》卷一百五十八
  5. ^ 5.0 5.1 《新唐书》卷一百六十五
  6. ^ 司空图《故宣州观察使检校礼部王公行状》
  7. ^ 《册府元龟》作正月事。
  8. ^ 《新唐书》卷一百八十
  9. ^ s:请委录事参军专判钱物斛斗文案奏
  10. ^ 《旧唐书》卷一十八下
  11. ^ 《资治通鉴》卷二百四十八:“大中三年己巳,公元八四九年……夏,四月,……兵部侍郎、判户部魏扶同平章事。”
  12. ^ 沈询《崔铉魏扶拜相制》
  13. ^ 《新唐书》卷八
  14. ^ 《旧唐书·宣宗纪》作十月以中书侍郎被罢相,疑误。
  15. ^ 赵水静. 新出《唐天平节度使薛崇墓志铭》考释. 唐史论丛. 2020-03-31: 317-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