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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稿:勞動資金炒股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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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資金炒股弊案是2020年間在臺灣發生的重大金融弊案,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組長游迺文,使用勞動基金承接寶佳集團名義所出脫的大量遠百公司股票。其時游迺文的職位是國內投資組組長,他希望動用寶佳集團的政經影響力,來讓自己升官發財,於是操作炒股使寶佳獲利5億3879萬元。[1]

2020年8月12日勞動部晨會,游迺文下達指示,要求所屬國內投資組的交易員買進遠百股票,直接開出24.75元買進的價位。因為勞動基金的交易員拒絕配合高價買進,游迺文無視勞動部的防弊機制,親自打電話給券商主管,以24.75元的價格買進上百張遠百股票,佔當天總成交量的兩成。後來遠百的股價由9月21開始崩盤下挫,市場一度傳言是勞動基金操控股價,方便大戶倒貨。。[2]

2022年8月19日,此案於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游迺文共同犯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2項之「間接操縱股價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3]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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