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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远特别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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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远特别区
 中华民国的特别区
1912年—1928年

首府归绥市
历史
历史 
• 成立
1912年
• 废除
1928年
前身
继承
山西省 (清)
内扎萨克蒙古
绥远省 (中华民国)
今属于内蒙古自治区
 蒙古国东戈壁省南戈壁省

绥远特别区是民国初年的行政区划,当时,袁世凯主导下的北洋政府为加强对蒙古地区的统治,便大力推行民政统治制度,分别在内蒙古划置3个特别区(热河、察哈尔、绥远)。

民国二年(1914年)1月,北洋政府公布设置绥远特别区,将原先由山西省管辖的归绥道12县,改由绥远城将军管辖,还有归化城土默特左、右二旗,伊克昭盟乌兰察布盟也划归绥远特别区。1914年7月设立绥远道,所辖12个厅改为县。

1928年改称绥远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