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最近新專輯由她自資發行(self-released),母帶權利歸屬她自己的公司擁有(但並非唱片公司,例如Paul McCartney的"MPL Communic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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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
我查到這張專輯的版權方和數位專輯發行商都是「聲勢文創娛樂有限公司」、實體專輯發行商是「種子音樂有限公司」,一般大家說的唱片公司指的就是發行商,或更傾向實體專輯在大範圍地區的總發行商,嚴格來說在台灣的話「聲勢文創」和「種子音樂」同為唱片公司,因為分別負責數位和實體的發行,但我不清楚這張專輯在其他地方例如中國大陸或者星馬有沒有發行實體專輯,如果別的地方的發行商也是「種子音樂」的話,我可能更傾向唱片公司寫「種子音樂」,如果「種子音樂」僅是臺灣的發行商,而其他地方的發行商很明顯是不同的公司,那我會更傾向唱片公司寫「聲勢文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