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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石门寺明代石刻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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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石刻群
重庆市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初定单位
地址綦江县三角镇石门寺
时代
编号59
认定时间1987年1月23日

石门寺明代石刻群位于重庆市綦江县三角镇石门寺。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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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遗址年代为明,1987年1月23日列为重庆市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初定名单[1]。已搬迁入綦江博物馆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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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市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重办发〔1987〕16号,1987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