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
外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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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自主權或自主狀態(希臘語:νόμος; αὐτονομία; αὐτόνομος,英語:Autonomy,直譯為「法」、「自我設置並約束自我的法律」),也稱自治、自決,是一種廣泛存在於道德、政治、生物、倫理、政治等領域的本體論。在這些領域中,它往往指的是一個理性個人有能力作出成熟的、不被脅迫的決定。自主權的一個重要詮釋是經由康德哲學而發展的。
詞源
[編輯]該概念源自希臘語,"autos" (αὐτός) 意為 "自我" 或 "自身"。"nomos" (νόμος) 意為 "規範" 或 "治理"。因此,"autonomy" 的字面意思是 "自我治理",指的是一種自我規範、自我決定的狀態。
倫理學
[編輯]自主權經常被視為決定個人行為的道德責任感的基礎。
政治學
[編輯]群體的自決稱之為自治。
醫學
[編輯]在醫學中,尊重病人的自主權是一個重要目標,儘管它可以與許多道德倫理原則相衝突。政治意義上,它也用來指人民的自主統治。
社會學
[編輯]在社會學的子類知識社會學中,關於自主權的邊界爭議擱置於「相對自治權」的概念定義[1],直到自主權的分類學被創製,並能通過科學與技術進行運行與發展。據此,現行社會學意義的自主權是反思自主(reflexive autonomy)。
註釋
[編輯]- ^ BOURDIEU, 2001(MARANHÃO, 2005; 2006 網際網路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10-10-08.; 2007 網際網路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07-06-10.; SOBRAL & MARANHÃO, 2008[永久失效連結]
參考文獻
[編輯]- Meyendorff, John. Imperial unity and Christian divisions: The Church 450-680 A.D.. The Church in history 2. Crestwood, NY: St. Vladimir's Seminary Press. 1989 [2020-12-05]. ISBN 978-0-88-141056-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14).
外部連結
[編輯]- Kastner, Jens. "Autonomy"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2015). University Bielefeld - Center for InterAmerican Studies.
- "什麼是自主可持續性?它為什麼如此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