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耶和華見證人
耶和華見證人屬於維基百科哲學與宗教主題的基礎條目第五級。請勇於更新頁面以及改進條目。 本條目頁屬於下列維基專題範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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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血手術
[編輯]「無血手術」即港澳地區所謂的「微創手術」。若把這門醫學上的突破歸因於耶和華見證人信仰是否有欠公允?有否証明? -- glio 11:44 2006年1月1日 (UTC)
- 不是「無血」,乃是不接受輸血,而用一種替代品。守夜者
- 但在沒有代替品的時候,就要盡可能在手術上減少出血的機會。--石添小草 09:07 2006年2月3日 (UTC)
- 以本人與耶和華見證人一年時間的密集學習經歷,我的感覺是,「出血」不是他們的concern,關鍵是「入血」。樓下的文章表達得很準確--他們對此問題的關注點是宗教信條,而非技術手段。That's the point. 耶和華見證人出於宗教立場之舉,間接促進了醫學技術的進步,這樣理解也無可厚非。耶和華見證人會確有捐款資助血液替代製品的研究工作。 守夜者 12:46 2006年2月3日 (UTC)
- 研究血液替代品等於推動了微創手術?講這種話醫師會抗議的。事實上因為禁止輸血,犧牲了多少人的性命,本文完全沒有提及!其他部分幾乎是一面倒的替教派辯護,雖然參考資料似乎很多,卻沒有公正性可言。--User:Orion-留言 2013年5月22日 (三) 10:45 (UTC)
- 以本人與耶和華見證人一年時間的密集學習經歷,我的感覺是,「出血」不是他們的concern,關鍵是「入血」。樓下的文章表達得很準確--他們對此問題的關注點是宗教信條,而非技術手段。That's the point. 耶和華見證人出於宗教立場之舉,間接促進了醫學技術的進步,這樣理解也無可厚非。耶和華見證人會確有捐款資助血液替代製品的研究工作。 守夜者 12:46 2006年2月3日 (UTC)
- 但在沒有代替品的時候,就要盡可能在手術上減少出血的機會。--石添小草 09:07 2006年2月3日 (UTC)
有趣! 找到一文章 http://www.boxun.com/freethinking/wytxt/dinglin/zongjiao/zj004.htm
關於無血手術歸因於耶和華見證人信仰之質疑
[編輯]由於證據缺乏,所以加上「聲稱」二字,而且對輸血的「替代品」表示疑惑,所謂「替代品」是什麼,可有科學證據證明﹖--Iflwlou 17:53 2006年3月14日 (UTC)
同意指明血的「替代品」,讓條目更嚴謹,而不是成了對任何宗教的支持或批判。有一點本人想問,就耶和華見證人認為交換血液是一種邪惡行為,我查過耶和華見證人的官方站內的文章[1],不過沒有類似的意思,基本上強調的是尊重聖經就血的觀點和服從使徒的訓示而拒絕輸血。不知道有沒有耶和華見證人的信徒回應呢? 解讀成交換血液是一種邪惡行為的看法,是否來自Iflwlou認識的耶和華見證人信徒,抑或是抄自某些基督教人士的個人解讀或喧染呢? --18164 06:58 2006年3月16日 (UTC)
- 交換血液是一種邪惡行為是不當的解讀。耶和華見證人信徒不接受輸血,但是也不譴責。守夜者 17:10 2006年3月16日 (UTC)
另外,本人過往曾見過一些與Iflwlou所提到的耶和華見證人信徒被輸血事件,但事件好像曾被加拿大國家電影局 (National Film Board of Canada)攝製成短劇,內容相似,大概為描述耶和華見證人信徒清楚自己的決定並告知醫生,醫生同樣是清楚此信徒的決定而陷於兩難……醫生是完全知情的,不是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強迫性輸血……不論如何,由於此部分為比較爭議的課題,為了讓條目更嚴謹,可不可找出那案例的參考來源呢? --18164 06:58 2006年3月16日 (UTC)
- 原來本人過往曾見過的文章,相信就是你論述的參考文章!(見參考來源[2]) 姑勿論宗教觀點的來源,這的確是引起醫學(包括法律界)與宗教的震撼!! 雖然文章沒有太詳細論述此事件細節,但在(案例:乃莉·維加 1996年4月9日)康尼迪格州最高法院的裁決中,發現一點是值得注意的:「康尼迪格州最高法院作出一致裁決,裁定斯旦福醫院違反了個人之身體有權自主決定的法律傳統,侵犯了乃莉·維加宗教信仰的憲法權利。大法官們指出,不管醫院拯救人命的情況是多麼緊急,不管醫生救死扶傷的職業規範是多麼崇高,這些都不能壓倒乃莉·維加保持自己身體和精神完整性的權利。只要她充分了解事情的後果,並且有能力作出決定,那就有權根據自己的信仰作出決定。」由此裁決可見,醫生與病人都是完全知情的,不是醫生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強迫性輸血。煩請修改一下你在條目的論述。 --18164 10:35 2006年3月16日 (UTC)
若果耶和華見證人認為交換血液不該譴責,為何只譴責只為救他性命的醫生,醫生的工作就是救人生命,醫生見死不救,我們是否該譴責醫生多一點﹖若果不認為交換血液是一種邪惡行為,為何如此殘忍對待救他性命的醫生﹖
已經論述改寫,但又問,若果醫生真的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輸血,又應怎麼辦,一同告醫生上法庭﹖--Iflwlou 01:32 2006年3月17日 (UTC)
- 那個法院的裁決,看來針對的不是醫生,主要是病人權益是否侵犯。 本人絕沒有譴責醫生的意思! 你的問題,有沒有案例? 其實自問不是醫生真的不知道他們的感覺如何和會如何處理……以前好像有港台節目談及過……看來輸血與不輸血是很爭議性的題目!! 既然現在有所謂無血手術,他們作選擇是否仍算是不尊重性命呢? 他們是否會尊重地與醫生協調呢? 但就此條目來說,每個宗教都有其信念與原因(正如信佛的會燒香食素,信基督教的不拜神),外人尊重便可以。至於其信徒如何自處,我看我們的猜想和感覺,不應放在條目。但輸血的爭議是很有價值的資料,可否放在輸血的條目呢?--18164 02:16 2006年3月17日 (UTC)
生命的主宰乃是上帝,而非醫生。見證人會雖然信仰上有別於主流基督教會,也相信上帝在審判日會將每一個人的肉身復活,所以肉身的死亡並非終極的恐懼,靈魂的毀滅才是。乃莉·維加不是譴責醫生,而是維護自己的信仰。醫生沒有權力將自己的職業操守臨駕於病人的信仰之上。簡單的類比:對一個飢餓的穆斯林,廚師不可以給他吃豬肉,更不可以強迫他吃。本人不是見證人會的信徒,但是我認為這裏的一些對見證人會的詰難,缺乏對他人宗教信仰的基本理解。如果有心豐富這個條目,不妨跟見證人會接觸,或參加他們的學習。我非常贊成這句話:我們的猜想和感覺,不應放在條目。守夜者 16:27 2006年3月17日 (UTC)
我只是為醫生不值,擁護一個人的信仰同時,應該諒解醫生的工作,醫生最基本的工作是救護生命,他們不是認為自己的職業權威臨駕於病人的信仰之上,而是認為生命臨駕於病人的信仰之上。我是一個無神論者,要和一神論者討論生命的主宰是無意思的事情。我亦與耶和華見證人接觸過(他們非常熱心),當我提起輸血時,他們說血是神聖的,令我不明所以。
每一個條目,都有其正面反面,有贊同,自然有責難和懷疑,我的責難亦是常理。說我缺乏對他人宗教信仰的基本理解,我不同意,我是真真正正接觸過耶和華見證人,也看過他們的刊物。我的懷疑與一般人相同,就是信仰臨駕生命﹖還是生命臨駕信仰﹖當生命和信仰引起衝突,誰是真正的抉擇﹖
但無論選那一個,受罪還是醫生。難道醫生真的與病人過不去,非一定要犯人家的忌諱﹖若果醫生明白他要救病人的生命,就要面對控訴,他可以置之不理,順其自然,但他沒有,他依然做了。
我知道基督教形容的上帝是一個正義和仁義的存在,若果病人就因輸血就犯了罪,這上帝也實在不可理喻。就算穆斯林面對餓死的困境,面對的食物只有豬肉,他也要吃,您說吃豬肉的罪大,還是面對有求生的路而不行的罪大﹖
我的懷疑不是猜想和感覺,而是普遍的懷疑,有人認為信仰臨駕生命,也有人認為生命臨駕於信仰。條目應該接受反對者的懷疑,信仰面對質詢是很自然的事,不是無理指責,信仰和現實的矛盾,我認為有必須寫在條目上。--Iflwlou 20:00 2006年3月17日 (UTC)
謝謝你的長篇大論。簡單說明幾點: 1 醫生的問題:乃莉·維加的案例是在美國,理解這個案例最好不要離開美國的背景。這個案例不是訴醫生,醫生個人不承擔判決結果。如果導致賠償,也是保險公司支付。每個醫院都會給醫生或麻醉師購買professional insurance,來保障醫生個人不會因為醫療事故或相關訴訟受到傷害,這是這個行業的特點。從這個判例之後,美國各醫院對於如何診治見證人會信徒就有了明確之規,這不是非黑即白,非對即錯。許多民事訴訟在習慣法里就如搏弈,並非是勝方是王,敗方是寇。香港的朋友對習慣法應該不難理解。不存在所謂「醫生受罪」,您多慮了。
2 關於見證人會的信仰問題,他們對聖經的解讀是否最準確,世人無法評判。特別是輸血問題,基督教主流宗派對此理解跟他們是完全不同的。「這上帝也實在不可理喻」是以偏概全了。「就算穆斯林面對餓死的困境,面對的食物只有豬肉,他也要吃」--請您跟一個穆斯林討論一下,您替他們做出的「他也要吃」的回答,他們是否認可--don't put your words in other people's mouth.
3 對信仰的質疑問題--信仰的質疑一般來自同一信仰的內部,辯論雙方要有一個最基本的common foundation;比如:既然您自坦是無神論者,那麼跟您討論基督教上帝的本性就沒有意義,除非要向您傳教。
4 信仰與生命孰大?您雖然沒有直接回答,但是已經很清楚;而見證人會的立場也毫不含糊--信仰不同導致的立場差異,有什麼奇怪呢?作為百科全書的條目,這裏應該介紹他們的立場,而非您的立場。況且,見證人會信徒只是自己拒絕接受輸血,並非反對其他人接受輸血。在我接觸的見證人會信徒中,有些人的配偶或孩子並非見證人會的信徒,但是他們並不反對或干預非信徒親屬接受輸血。只要他們的信仰能夠得到寬容和尊重,他們在現實世界生活的也很好,沒有什麼矛盾。 守夜者 22:14 2006年3月17日 (UTC)
- 討論至此,大家的觀點都已很清楚,慶幸大家都是從優化條目為出發點。對於此條目,本人提議下列作修改:根據乃莉·維加的案例,提議將論述修改:「但曾有醫生在知道病人之宗教禁忌下,認為病人的最高利益是性命,而替該病人進行輸血的醫療方法。結果,當事人以不尊重自身的宗教立場而向醫生提出控訴,最高法院裁決該病人的最高利益是其信仰,故裁定該醫生侵犯了病人的自決權而被判罰款。」
- 另外,不論從Iflwlou與耶和華見證人的接觸,抑或從其網站資料所見,「他們說血是神聖的」才有自其宗教的立場。所以本人認為,代他們說「耶和華見證人認為交換血液是一種邪惡行為」是不當的。但正如Iflwlou會對他們的宗教立場而不明所以,可能會有此理解……那要考考Iflwlou的用詞嚼字了!
- 總括來說,我們是可以不理解任何宗教的信念。作為百科全書的條目,反對聲音是必要的,但卻不可失去尊重和客觀標準。不論什麼宗教或理論都有其受反對的一面,百科全書應寫是反對的理由,而不是筆者的評價。--18164 02:56 2006年3月18日 (UTC)
法人團體名稱
[編輯]本人在參考官方站時,發現「守望台協會」與「耶和華見證人高層統治評議會」好像都不是正確譯法,若譯法不是確定的,提議使用官方站的官方譯法[3]。--18164 10:46 2006年3月16日 (UTC)
- 法人名稱為 紐約州守望台聖經書社 出版物版權持有人 賓夕法尼亞州守望台聖經書社—qquchn (留言) 2008年1月11日 (五) 22:51 (UTC)
耶穌的地位
[編輯]To 18164兄:察看了您的主頁,非常敬佩您在有關基督教的條目中做出的眾多貢獻。這一節內容中的部分修改,我必須恢復回去,應為您的修改導致了神學的大偏差。今日天色已晚,不及詳述。如果您有興趣深入討論,我們再談。守夜者 04:24 2006年3月20日 (UTC)
- 這不是我的理解, 這是從耶和華見證人站上的資料中COPY出來的! 那只是小問題,寫與不寫都沒有無謂。只是簡單的將兩者觀點列出來, 你的做法好像更好! 真沒有想到我寫眾多基督教教派條目中,耶和華見證人竟然是最多討論的。--18164 04:45 2006年3月20日 (UTC)
- 原來如此。耶和華見證人既然不相信三位一體論,其網站的闡述自然有其預設立場。耶穌的地位,是耶和華見證人與主流宗派爭議中焦點中的焦點。
- 無論哪個宗派,無不宣稱以《聖經》為唯一根基(摩門教是一個例外),任何信條都是根據對經文的解讀而導出。主流宗派接受基督是三位中的一位,是三位一體論的一部分,三位一體是結論而非根據,相關的經文引用非常豐富,相關的神學論文亦汗牛充棟,《約翰福音》1:1只是其中之一,所以「之一」不宜刪去。耶和華見證人的網頁里宣稱主流宗派「根據三位一體論,認為耶穌是三位中的一位」,其中的潛台詞涵義很豐富,暗中否認三位一體來自《聖經》,並且顛倒了邏輯關係。所以當我看到你說是從他們的網站中COPY過來的,就恍然大悟了。
- 對於《約翰福音》1:1的希臘文原文,耶和華見證人斷乎不敢稱原文的意思是「錯誤的」,在基督教institution之內,無人會挑戰經文的原文,因為「聖經是神所默示的」為所有宗派的common foundation,有挑戰的餘地的只是對經文的解讀或翻譯。希臘文與英文的語法結構比較接近,"Word is God"與"Word is a god",一個不定冠詞只差,神學上的意義就差了180度。耶和華見證人的學者考證,在希臘文版本中有不定冠詞,世界聖經公會則認為沒有。在考古問題上,如果只有耶和華見證人會內學者的孤證,那麼他們的考證是可疑的,洗脫不了篡改聖經來justify其宗教立場的嫌疑。目前聖經考古是否有新的發現,我沒有跟蹤。耶和華見證人首先拿出了他們自己的希臘文版,然後才有了"新世界」版。這一段經文可能是「新世界」版最為他人所媾病之處。--守夜者 16:25 2006年3月20日 (UTC)
- 其實就此條目而言, 你唔使這樣深入的……其實今天的聖經抄本最早可追到4-5世紀, 雖然本人現在仍沒有太大興趣…… 百科全書提出紛爭便可功成身退,對於神學紛爭批判留給那些對神學有興趣的人罷。畢竟百科全書關心的是客觀性,過度去分對錯便失去中立的地位了。無論如何,謝謝你熱心解釋。 --18164 08:16 2006年3月23日 (UTC)
- 謝謝指教。我無意把討論部分的內容放入條目,條目中這部分的寫法非常有分寸,沒有任何論斷。基督教之所以能有幾千個大小宗派,很多是「咬文嚼字」的結果。可以理解非基督徒讀者對這些字詞的推敲很可能不感興趣。百科全書既要在專業上準確,又要簡單明了以面向社會大眾,確實是非常挑戰。守夜者 16:33 2006年3月23日 (UTC)
- 其實就此條目而言, 你唔使這樣深入的……其實今天的聖經抄本最早可追到4-5世紀, 雖然本人現在仍沒有太大興趣…… 百科全書提出紛爭便可功成身退,對於神學紛爭批判留給那些對神學有興趣的人罷。畢竟百科全書關心的是客觀性,過度去分對錯便失去中立的地位了。無論如何,謝謝你熱心解釋。 --18164 08:16 2006年3月23日 (UTC)
- 原來如此。耶和華見證人既然不相信三位一體論,其網站的闡述自然有其預設立場。耶穌的地位,是耶和華見證人與主流宗派爭議中焦點中的焦點。
感謝以上兩位對本詞條的貢獻,這是我見過的最為中立和準確的解釋。—Sysywjel 14:55 2007年4月14日 (UTC)
神學紛爭與百科條目
[編輯]近來有編輯將流傳視為事實編輯,有的詞句更完全失實。百科條目向來以事實和中立為基礎原則。對於神學紛爭,百科條目並不是討論區,真理的判斷還是留給讀者自行查證。至於如何平衡百科條目的神學紛爭,可參考關於耶和華見證人的不同百科全書:
- 大英簡明百科 http://sc.hrd.gov.tw/ebintra/Content.asp?Query=&ContentID=12145
- 中國大百科 http://libdlm.lib.ntu.edu.tw/cpedia/Content.asp?ID=63175&Query=1
- World Encyclopedia http://www.encyclopedia.com/doc/1O142-JehovahsWitnesses.html
- The Columbia Encyclopedia http://www.encyclopedia.com/doc/1E1-JehovahsW.html
- Britannica Concise Encyclopedia http://www.encyclopedia.com/doc/1B1-368500.html
--18164 2007年10月27日 (六) 03:53 (UTC)
在歧視條目下的"象徵性"被委任是怎麼回事?怎麼不乾脆說他是原先是白人,加入長老團前才刻意染黑的?此外,有沒有參考資料能指出馬里蘭州的會眾運作狀況?就算是一個從聚會所外面進去的youtube影片也好?—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18.171.56.251(對話)於2018年8月17日 (五) 13:07 (UTC)加入。
詢問地址
[編輯]我知道在羅馬via casilina附近有耶和華見證人的聚會所、但不知具體的街名和號碼、還有工作時間、能告訴我嗎?謝謝!—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85.18.14.2(對話|貢獻)於2007年12月2日 (日) 14:02 (UTC)加入。
- 我幫你譯成意大利文了。你到意大利文維基百科問吧。http://it.wikipedia.org/wiki/Pagina_principale
- So che Via casilina in Rome ha punto d'incontro dei testimoni del Jehovah. Ma non conosco il relativo nome reale della via ed il relativo orario di lavoro. Potete dirmi? 私は中国学の大師◆■◆Hoinapbaktsyn 2007年12月4日 (二) 15:09 (UTC)
- 如果聯繫當地會眾,可以寫信至耶和華見證人意大利分部辦事處。可以使用英語或者意大利語,中文等。
地址是Via della Bufalotta 1281, I-00138 Rome RM—qquchn (留言) 2008年1月11日 (五) 22:54 (UTC)
關於這件事,有何根據?有新聞連結嗎?
病人權利爭議
第一宗耶和華見證人激發醫學界注意的事件發生在1994年8月28日,當時一位醫生在知道病人之宗教禁忌下,認為病人的最高利益是性命,而替該病人進行輸血的醫療方法。結果,當事人以不尊重自身的宗教立場而向醫生提出控訴,最高法院裁決該病人的最高利益是其信仰自由,故裁定該醫生侵犯了病人的自決權而被判罰款。
外部連結已修改
[編輯]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耶和華見證人中的2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械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 向 http://www.boxun.com/freethinking/wytxt/dinglin/zongjiao/zj004.htm 中加入存檔連結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51203065456/http://www.boxun.com/freethinking/wytxt/dinglin/zongjiao/zj004.htm
- 向 http://www.sptimes.com/2002/08/22/Floridian/Spiritual_shunning.shtml 中加入存檔連結 https://web.archive.org/web/20060522035137/http://www.sptimes.com/2002/08/22/Floridian/Spiritual_shunning.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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