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孫植 (嘉靖進士)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孫植
大明南京刑部尚書
籍貫直隸松江府華亭縣
浙江嘉興府平湖縣民籍
字號字斯立,號蜃川
諡號簡肅
出生十月二十二日
逝世萬曆十四年(1586年)
配偶娶沈氏
出身
  • 嘉靖十三年甲午科舉人
  • 嘉靖十四年乙未科進士出身
著作
  • 《嘉樂堂集》

孫植(1510年—1586年),字斯立,號蜃川,浙江嘉興府平湖縣民籍直隸華亭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嘉靖乙未進士,隆慶初官至南京刑部尚書。卒諡簡肅。

生平

[编辑]

浙江鄉試第四十八名舉人。嘉靖十四年(1535年)中式乙未科會試第六十八名,登第二甲第五十七名進士[1][2]。選南京刑部主事。父喪服闕,補兵部,改光祿寺丞,陞光祿寺少卿。不阿諛權臣嚴嵩,九年不調。隆慶初,詔與毛愷考察京朝官,中外稱服。陞南京刑部尚書[3][4]

著作

[编辑]

有《嘉樂堂集》。

家族

[编辑]

曾祖孫忠;祖父孫軒,封奉議大夫;父孫璽,曾任山西按察司僉事。母張氏(封宜人)。具庆下。兄棐、楝、杰[5]

参考文献

[编辑]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明萬曆二十八年刊本《嘉興府志·19卷》:孫植,字斯立,璽之子。中嘉靖乙未進士,選南比部。守備中官潘珍從子怙勢為奸利,植鞫之,正其罪。楊起昕獄株連官吏三十餘人弗决,植徧取案牘,總計慈慶等宫費八十餘萬半係起昕乾没謫戍。疏乞終養,尋居父喪,哀毁鬻産治葬。服闋,補兵部,以資望改光禄丞,歷少卿。時嚴分宜柄政,植獨守正不阿,以故九年不調。時祠官祝釐取辦光禄費多不經,植為簿正歲省大官數十萬。巨璫耿清至,以鐡人稱之。擢總河道,尋改少司寇。達虜犯京東,勅植守崇文門。時孫少卿分守外城,以調兵不至夜呼門甚亟,植亟言本兵調發應之。本兵,楊襄毅也。上方切責當事者。疏入必先動搖故力為調護不激,成庚戌之禍,植有力焉。擢南掌院拜大司寇,訊巨閹王采邢保張進朝獄盡法不少貸。曰何魏國事起下南法司植據法按之,謂邦瑞居長宜嗣魏國溺愛宜罰鄭氏詭封宜追奪。讞上,輿論翕然。時髙新鄭再起,以閣臣秉銓盛欲修虩於植而王給事遂希風旨疏劾奪職。植歸凡十七日杜門屏處,超然聲利之外,建宗祠以聚族,置義田以贍貧,著家規以訓其子若孫。當道交章薦起,再疏乞休致仕。卒之日家無餘貲,僅足棺殮。士民合詞呈請督學郡邑並祀鄉賢。植為人外和内方,鮮斆寡慾,平居溫温抑抑若不勝衣而臨大利害輒挺然以身當之,即刀鋸鼎鑊不為動。事定,絕口不言,而人亦弗之知也。大都植之問學篤實踐履不愧屋漏嘗曰惕然自警于幽獨得肆之地而毅然直行於危疑犯難之時小心謹畏於人所不知年之處而大力負荷於衆目昭彰之日,盖其平生所自誓者如此。賜謚簡肅。
  4. ^ 清光緒十二年刊本《平湖縣志·15卷》:孫植,字斯立,號蜃川,山西僉事璽子。嘉靖乙未進士,授南刑部主事。中官潘珍從子怙勢為奸都指揮楊起昕乾没慈慶諸宮費悉正其罪尋以父疾終養。服闋,補兵部。歷光祿少卿,祠官祝釐費多不經,植為簿正。巨璫耿清至,以鐵人稱之。尋擢右僉都御史,總理河道。轉刑部侍郎。庚戌之變,奉命守崇文門。時孫少卿分守外城,以調兵不至疏劾本兵楊博夜呼崇文門甚急。植以博素習邊事,却其疏不納,而亟遣騎馳報趣發兵時多其功。旋轉南右都御史,掌院事。正已率下,諸御史無敢毛舉苛細。隆慶初,詔與吏部尙書毛端簡考察京朝官,中外稱服。陞南刑部尙書。中人王采盜伐孝陵樹邢保侵剋工匠銀,張進朝詐傳詔旨選宫嬪皆據法論抵。尋以勘徐氏獄罷歸。初,魏國有七子而無適庶長邦瑞當嗣幼子邦甯母嬖欲千爵先請封其母鄭詭云繼適邦瑞訟言邦甯劵許助教鄭如瑾千金謀奪爵大司成姜寶疏論事下南法司植會諸曹雜治辭具大略謂邦瑞宜嗣如瑾以儒官納交勳胄宜免官魏國徇情溺愛宜罰鄭氏娶于適夫人存日誥命宜追奪讞上輿論翕然時新鄭高拱再起方修隙于徐文貞階以植寶皆文貞門人而如瑾為新鄭鄉試所取士護之部徇其意脫如瑾司成坐贓給事中王楨遂摭蜚語劾植奉旨冠帶閑住植終不自明家居十七年撫按前後疏薦召起工部尙書上疏引年以原職致仕卒賜祭葬贈太子太保諡簡肅著家訓一卷 載□□藝文志 子成名成泰有傳
  5.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十四年乙未科進士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