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永阳郡 (东汉)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永阳郡中国古代的

東漢初平四年(193年)十二月,分漢陽郡上邽縣[1],領上邽、清水縣(析上邽縣復置)、罕幵縣(析上邽縣復置)、緜諸道(析上邽縣復置)4縣。建安十九年(214年),郡廢併入隴西郡[2]

注釋

[编辑]
  1. ^ 《獻帝起居注》曰:「初平四年十二月,已分漢陽上郡(《後漢書集解》引馬與龍說謂「上郡」為「上邽」之誤)為永陽,以鄉亭為屬縣。」 《續漢志 卷二十三 郡國五》劉昭注。
  2. ^ 建安十九年,省安東、永陽郡。 《魏志 卷一 武帝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