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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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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鳳
大明中憲大夫江西袁州府知府
籍貫浙江山陰縣
字號字儀鳴,號鳴和,又號明和
出生嘉靖二十九年庚戌六月二十日辰時
(1550年7月4日)
逝世天啟元年辛酉九月十八日辰時
〔1621年11月1日(1621歲—11—01)(71歲)〕
墓葬杭州飛來峰側
配偶陳氏、余氏
親屬(子)朱統元
出身
  • 萬曆二十二年甲午科舉人
  • 萬曆二十三年乙未科進士出身

朱瑞鳳(1550年7月4日—1621年11月1日),行允三十六,字儀明、儀鳴,號鳴和,又號明和浙江绍兴府山陰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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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浙江鄉試第三十三名舉人,萬曆二十三年(1594年)聯捷乙未科會試第一百六十名,廷試三甲第一百五十七名進士。禮部觀政,二月初任福建汀州長汀縣知縣,降調湖廣按察司照磨,升任河南汝州寶豐縣知縣,陞任袁州府知府,累官中憲大夫[1]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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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朱科,廪生贈御史。祖朱節(正德九年進士)、巡按山東監察御史,贈光禄寺少卿、崇祀乡贤名宦。父朱以浩,增廣生、冠带。前母阮氏、母徐氏,具庆下。娶陈氏,继娶余氏。子朱統元。[2]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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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中憲大夫江西袁州府知府鳴和公傳」,《山陰白洋朱氏宗譜》卷六
  2. ^ 《萬曆乙未科進士同年序齿録》
官衔
前任:
汪得時
明朝袁州府知府
1616年-1617年
繼任:
黃鳴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