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王豫立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王豫立
大明光禄寺卿
籍貫陝西涇陽縣
字號字定甫,號玄洲
出生嘉靖乙丑二月十七日(官年)
逝世卒年不詳
配偶娶张氏
親屬子士品、士行、士介
出身
  • 萬曆二十三年乙未科同進士出身

王豫立(?年—?年),字定甫,號玄洲陝西涇陽縣(今咸陽市涇陽縣)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

生平

[编辑]

萬曆七年(1579年)己卯科陕西鄉試第二十九名舉人,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進士。工部觀政,二十四年十月授職山西稷山縣知縣。因丁母憂守制歸鄉。服闕,二十八年補河南嵩縣知縣。升南京工部主事,改任北禮部儀制司。四十六年七月升山東右參政,兵備霸州[1]。調山西右参政,泰昌元年十月升本省按察使,分巡河東。天啟二年(1621年)二月舉卓异,四月陞河南右布政使[2],三年正月进左布政使,七月升南京光禄寺卿,六年正月改北光禄寺卿,六月乞休归。

家族

[编辑]

曾祖王忠,舉人、署教谕。祖王之垣,字伯鎮,号東庵。父王心,母张氏。具庆下。子調鼎、和鼎。

參考文獻

[编辑]
  1. ^ 《泾阳县志》
  2. ^ 《大明熹宗悊皇帝实录·卷之二十一》:天启二年四月辛未 升山西按察司按察使王豫立为河南布政使司右布政分巡汝南道凤翔府知府吴从诚为河东盐运司转运使。
官衔
前任:
李俸
明朝嵩縣知縣
1600年-1604年
繼任:
令狐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