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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興 (萬曆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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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興(16世紀—17世紀),原名王恩,乾符振華直隶保定府博野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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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十九日生,治書经。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順天府乡试第一百三十四名举人,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會試第二百五十三名,廷試三甲第一百三十名进士,工部觀政,本年十二月授河南汲县知县,调繁祥符县知县,[1]以盗国剥民,为户科都给事中李应策揭发,被提问追赃[2]。后復官为户部宣府管粮署郎中主事[3],三十八年升山东右参议[4],歴官遼陽兵備道[5]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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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王廷弼,廪生。祖王星,庠生贈府同知。父王一凤,丁卯舉人、任同知。母朱氏。慈侍下。娶劉氏,继娶宋氏。子秉哲、濬哲。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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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萬曆乙未科進士同年序齿録》
  2. ^ 万历二十七年十二月己亥,户科都给事中李应策发河南开封府祥符县知县王兴馈遗状, 上谓兴盗国剥民,行巡按御史提问追赃,李应策以发奸纪录。
  3. ^ 万历三十七年十二月,辅臣叶向高以会议兵饷诣文华门叩首,请宣府管粮郎中王兴言诸军久饿难堪。户部覆闻, 上曰:军饷拖欠数多,边计何赖,著抚按官上紧催解,其灾伤地方当分别轻重,不得一概藉口。
  4. ^ 万历三十八年四月,升户部主事王兴为山东右参议,江西参政应汝化为本省按察使。
  5. ^ 《博野县志》
官衔
前任:
王有道
明朝汲縣知縣
1596年-1598年
繼任:
李右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