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亮采 (明朝)
外观
陈亮采(?—?),字惠甫,号熙明、希唐,福建泉州人,明朝官員,進士出身。
生平
[编辑]陈宾之子。十月二十一日生,治易经。萬曆十六年(1588年),陈亮采中式戊子科福建鄉試第三十五名舉人,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登乙未科會試第二十名,廷試二甲第四名進士,户部觀政,本年六月授刑部廣東司主事,二十七年三月升本部广西司员外郎,四月升本部河南司郎中,本年十月升浙江台州府知府,二十九年三月調任湖州府[1],三十三年十二月降山東盐運司同知,升萊州府知府,三十八年三月升本省副使,四十年十月升廣東参政,十二月以思亲病劇乞休。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二月起任山東布政司參政。[2]天啟元年(1621年)三月官至浙江按察使。天啓六年十月起補江西按察使。
交遊
[编辑]陈亮采與黄克缵友好,而黄克缵為陈宾弟子,兩人常有诗文酬答。陈亮采亦嘗為耶穌會士龐迪我(Diego Pantoja)的《七克》撰序。徐光啟曾主張“多造大銃,如法建臺”,還提及“刑部尚書黃克纘、浙江按察使陳亮采知之尤悉”。[3]
家族
[编辑]曾祖陈欵。祖陈佐,癸酉舉人、歷任知縣。父陈賓,庠生、封刑部主事。母蔡氏,封安人。具庆下。弟鵬采、凤采、儀采。從兄陳諫(乙酉舉人)。娶李氏,封安人。子兆麟、兆龍。
注釋
[编辑]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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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簡繼芳 |
明朝台州府知府 1600年-1601年 |
繼任: 張文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