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管理员布告板/编辑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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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史公哲曰[编辑]
- 向史公哲曰(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禁 · 過濾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该用户以“双重标准”、“单一制国家不应该加入此类内容”等原创理由大规模删除长期稳定版本内容,经善意提醒与警告后仍然反复三次回退,故提报。具体删除编辑见Special:Diff/83194079、Special:Diff/83194147、Special:Diff/83194165。
- 其他:同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目内,该用户似乎非常喜欢用自己定义的理由与标准对部分具有显然建设性内容进行删除或者直接断言其无用性,具体编辑可见Special:Diff/83192821、Special:Diff/83138167、Special:Diff/83194232。
- 请管理员注意,该用户曾尝试篡改本人提报,见Special:Diff/83194358;如果@向史公哲曰阁下希望进行反驳,可以在本段下进行回应,请勿直接修改提报,此行为已构成WP:VAND。
- 发现人:Sinet(讨论) 2024年6月27日 (四) 17:20 (UTC)
- 这就是鄙人的篡改,将双重标准这四个字篡改成参照其他词条对地方语言国名和注音系统国名,避免双重标准。将单一制国家不应该加入此类内容篡改成单一制国家不应该效仿英国、欧盟等条目,加入地方语言国名、注音系统国名。给大规模删除长期稳定版本内容这句话增加注解即地方语言国名、注音系统国名内容。--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6月27日 (四) 17:41 (UTC)
- 我认为该用户在提报中所指控本人的,破坏维基百科之事实,以及其出示的确凿证据,都是确乎存在的。在该用户提报过程中,我的破坏者本质已经暴露无遗。就今天这个机会,我在这里表个态。修改prc条目时,我大量地破坏长期稳定内容,挑起编辑战,篡改他人提报,在维基百科犯下了严重的错误。经过反省和思考,特别是在该用户警告和提报的过程中,使我逐步认识到了我所犯错误的严重性。该用户在提报中以大量的事实,确凿的证据,充分说明我对维基百科的破坏行为是极为严重的,给维基百科的大量内容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真是罪行累累,罪恶滔天。我是维基百科里的延伸确认用户,我近来犯下的错误估计是大量的,严重的,估计给维基百科造成了极为重大的损失。我认为我应该要在这里向全体维基人谢罪。--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6月27日 (四) 17:56 (UTC)
- 额,没有必要这样。可以好好讨论。--微肿头龙(留言) 2024年6月27日 (四) 18:18 (UTC)
- 不论出于何原因,未经同意就修改他人发言是不礼貌的行为。--微肿头龙(留言) 2024年6月27日 (四) 17:44 (UTC)
- (:)回應:@Flyinet君,被提控方似乎已經對於您的提報坦承不諱,請問就目前現階段來說,您是否願意接受對方的致歉及坦承的錯誤?我個人看法是:對方既然已經認錯,那麼秉持友善推定原則精神,則應當從寬處理,那麼在此另外知會當事者@向史公哲曰君,請問您針對於本次提報的內容,用戶對於您的不適當的行為所指出的異議與合理質疑,請問您後續該如何改善呢?請思考過後再予以給出比較具體的回覆,謝謝。--薏仁將🍀 2024年6月28日 (五) 01:26 (UTC)
- 我认为该用户在提报中所指控本人的,破坏维基百科之事实,以及其出示的确凿证据,都是确乎存在的。在该用户提报过程中,我的破坏者本质已经暴露无遗。就今天这个机会,我在这里表个态。修改prc条目时,我大量地破坏长期稳定内容,挑起编辑战,篡改他人提报,在维基百科犯下了严重的错误。经过反省和思考,特别是在该用户警告和提报的过程中,使我逐步认识到了我所犯错误的严重性。该用户在提报中以大量的事实,确凿的证据,充分说明我对维基百科的破坏行为是极为严重的,给维基百科的大量内容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真是罪行累累,罪恶滔天。我是维基百科里的延伸确认用户,我近来犯下的错误估计是大量的,严重的,估计给维基百科造成了极为重大的损失。我认为我应该要在这里向全体维基人谢罪。--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6月27日 (四) 17:56 (UTC)
- 这就是鄙人的篡改,将双重标准这四个字篡改成参照其他词条对地方语言国名和注音系统国名,避免双重标准。将单一制国家不应该加入此类内容篡改成单一制国家不应该效仿英国、欧盟等条目,加入地方语言国名、注音系统国名。给大规模删除长期稳定版本内容这句话增加注解即地方语言国名、注音系统国名内容。--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6月27日 (四) 17:41 (UTC)
- 針對於被提報用戶不適當的修改原提報內容一事已經明確的發送提醒通知給與對方,另外針對於編輯爭議的協商溝通重要性也附帶的在補充在提醒內,那麼有鑑於被提控用戶對於提報內容的坦承不諱,基於友善推定原則認為應從寬處理,另外當有爭議發生時,請當事雙方儘量維持理性文明的溝通,勿訴諸於情緒,也可互助客棧徵詢意見,甚至也可以參考爭議解決指引章節內容描述的方式,那麼本案將予以關閉薏仁將🍀 2024年6月28日 (五) 01:50 (UTC)
- 感谢阁下的友爱编辑,然而本人认为本人在当时并没有坦率的认错,因为本人的行为有可能属于下意识的被动攻击行为,且本人采用的认罪书模板是王洪文于政治性审判上做出的最后陈述,可能体现了本人在潜意识层面的负面情绪。--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6月28日 (五) 02:28 (UTC)
- 我个人认为本人并没有真正地对自己的错误供认不讳,所以本人以为阁下不必关闭话题。--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6月28日 (五) 02:35 (UTC)
- 我认为应当要引入更多参与中国主题条目编辑的资深用户进入讨论,以确认其对我个人的指控是否成立。因为据我观察,此人对我的指控是极为夸张的,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本人虽然认错,但仍以为其提报内容是有问题的,且我认为该用户确实可能存在违反wp:own和wp:wl的行为。--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6月28日 (五) 02:40 (UTC)
- 阁下指控我非常喜欢用自己定义的理由与标准对部分具有显然建设性内容进行修改。然而条目的消歧义页就写了prc内容的叙述范围,且依据阁下的原创观点,什么内容都放置于简介,无疑会造成简介内容过多,一些内容应当仅保留于章节内,这也是我亲自发明的观点吗?最后,依据该用户内容叙述,删除内容是不被允许的,因为删除内容意味着对条目本身的破坏。例如删除prc是最富裕的发展中国家,这不正是"顺应美帝国主义观点"的破坏吗?删除prc背后的中国历史悠久,文明昌盛,不正是顺应"中国没有历史"之荒谬观点的破坏吗?我移除地方语言国名,不正是顺应"中国是单一民族的极权国家,并不存在民族多元化"之荒谬观点的破坏吗?--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6月28日 (五) 02:47 (UTC)
- 通过该用户的控诉,我顿时明白了:向史公哲曰黑手伸到哪里,哪个条目的破坏就泛滥成灾,prc条目的大量"建设性内容",被该用户严重破坏……总之,向史公哲曰大搞破坏,阴谋挑起编辑战,其罪恶累累,真可谓铁证如山。--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6月28日 (五) 02:53 (UTC)
- 阁下指控我非常喜欢用自己定义的理由与标准对部分具有显然建设性内容进行修改。然而条目的消歧义页就写了prc内容的叙述范围,且依据阁下的原创观点,什么内容都放置于简介,无疑会造成简介内容过多,一些内容应当仅保留于章节内,这也是我亲自发明的观点吗?最后,依据该用户内容叙述,删除内容是不被允许的,因为删除内容意味着对条目本身的破坏。例如删除prc是最富裕的发展中国家,这不正是"顺应美帝国主义观点"的破坏吗?删除prc背后的中国历史悠久,文明昌盛,不正是顺应"中国没有历史"之荒谬观点的破坏吗?我移除地方语言国名,不正是顺应"中国是单一民族的极权国家,并不存在民族多元化"之荒谬观点的破坏吗?--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6月28日 (五) 02:47 (UTC)
- 我认为应当要引入更多参与中国主题条目编辑的资深用户进入讨论,以确认其对我个人的指控是否成立。因为据我观察,此人对我的指控是极为夸张的,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本人虽然认错,但仍以为其提报内容是有问题的,且我认为该用户确实可能存在违反wp:own和wp:wl的行为。--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6月28日 (五) 02:40 (UTC)
- (!)意見:不对@向史公哲曰的编辑行为做出评价,仅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目信息框是否要罗列“其他语言(包括拼音这一注音系统)”名称发表意见。个人对“罗列其他语言”本身持(=)中立态度,但(-)傾向反對原先长期稳定版本的处理(我未曾参与该争议,修订历史中作出的是针对其他细节的编辑),不过理由并非是@向史公哲曰的意见,而是我认为原版本同时违反了WP:中立和WP:非原创研究,因为原本列举那些语言并未有可靠来源说明“为什么选取这些语言”,故构成原创研究、也违反WP:比重。若能根据某一标准(最简单的,比如说“人民币上的五种语言”,当然人民币上的语言写的是“中国人民银行”而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它可能相关性没那么强,可以讨论选择其他标准)罗列出对应的语言,我(+)傾向支持。对这一问题,除@向史公哲曰外,@Flyinet确实也应参与讨论,另外同时邀请曾在相似问题(在蕉城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列表条目顶部选取图片问题)提出过类似意见的@红渡厨参与讨论。至于提报者针对被提报者提出的行为问题,我不发表意见,还请@薏仁將等或管理员继续处理,谢谢!--自由雨日(留言) 2024年6月28日 (五) 04:24 (UTC)
- 其实我的反对意见也近似于此,只是我对wp的掌握不够深入,无力发表有效的反对意见。--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6月28日 (五) 04:34 (UTC)
- 被提报人没有兴趣撤销提报并达成和解,且疑似WP:ONEHANDGIVES,提报人建议本案维持开放状态且尽快由管理员处理(补充@薏仁將君)。--Sinet(讨论) 2024年6月28日 (五) 11:13 (UTC)
- 针对@自由雨日阁下提出的关于编辑的评价,“原先长期稳定版本”的相关内容我一直作维护处理,本人观点认为,该段内容具有一定的建设性,其列出的少数民族语言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较为常见少数民族语言或特别行政区的官方语言,至于阁下所提出的“为什么选取这些语言”的问题,该段内容首先只是以“其他语言中的名称”作为title,而非提供了一个原创限定的范围(比如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少数民族语言中的名称”这样的title),不涉及提出了一个“为什么选取这些语言”的问题,其次其中的内容是可以根据语言一栏中的注释被读者理解的,其内容均属于可供查证范畴并且符合维基百科标准上关于语言内容进行拓展的惯例,是否存在阁下所提到的WP:原创研究是基于特定推定而产生的问题,我认为其仅属于有建设性的扩展内容。而关于阁下提到的中立与比重问题,还请阁下根据方针细则提出后续疑问。--Sinet(讨论) 2024年6月28日 (五) 11:34 (UTC)
- 看了你对自由雨日阁下的回复,我只能说:我对你触犯维基百科:OWN的推测是正确的。另外我以为,阁下这番言论无异于:以"自己定义的理由与标准"来维护一个存在争议的编辑。--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6月28日 (五) 11:48 (UTC)
- 阁下应当给出一个充分可信、内容与相关知识相结合的理由,阐释"罗列地方民族语言国名"的合理性与正当性。--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6月28日 (五) 11:55 (UTC)
- 请阁下明晰,本提报不是讨论阁下的编辑是对是错亦或我的维护行为是对是错,而是阁下在维基百科:高风险主题内触发了WP:3RR而触发的;如果阁下真的有心讨论,在我第一次提醒与第三次警告时就应该在讨论页内发起讨论以求得社群共识,而不是一味的使用自我定义的理由与标准去否定他人对你编辑行为的异议。其次,阁下所谓的推测本人触犯所有权问题,我建议阁下还是理清所有权和维护行为差别后再来进行指控。--Sinet(讨论) 2024年6月28日 (五) 11:58 (UTC)
- 自称是维护行为,实则还是换皮的wp:own。另外我倒是很佩服阁下抛开xx不谈,直接扣帽子的行径。最后,这里说编辑争议布告板,不是破坏布告板,编辑的内容争议凭什么不能于此讨论?--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6月28日 (五) 12:50 (UTC)
- 阁下撤销本人编辑的时候也没有给出能够证明内容理应存在的正当理由,反而打着维护的旗号搞wp:own,拿着"自我定义的理由"挑起编辑战,阻止别人进行修改。你如果以根据WP:方针与指引(也可以引用WP:论述等)提出相关意见,那么我自然没有意见。但你没有这么做,你只是一边扣人帽子,一边搞wp:own,然后在提报时面对各类回答打太极。--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6月28日 (五) 12:52 (UTC)
- 既然被圈到了我也出来说两句,上面二位的扯皮我实在没兴趣关心,我只说一下,我觉得在国名的地方加一些确有实际使用人口的该国少数民族语言没什么问题。改维基百科的内容,应该依照相应方针指引,再其次是共识,依照其他条目的做法来为自己的行为背书,不是合理的做法。———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6月28日 (五) 13:41 (UTC)
- 處理:
- 「單一制國家」、「雙重標準」均非刪除內容的合理解釋。具體而言,我不清楚中共政權是否有如此多語言名稱並列之習慣?又是否可能涉及原創研究問題?畢竟中國大陸語言極多,是有特定幾種獲得承認?抑或「官方語言」就那幾種?——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6月28日 (五) 14:14 (UTC)
- 我也有同样的疑问,我记得中国的官方语言只有汉语(港澳还有英语、葡萄牙语)。如果要放官方语言应该只放3种。如果要论少数民族语言,选取的标准是?@Flyinet:阁下可以解释一下native name里的那一栏语言的选取标准吗?--微肿头龙(留言) 2024年6月28日 (五) 14:25 (UTC)
- 正如我之前的回复所说,其实并没有一套正式的选取标准,只是基于常见度所加入的建设性内容,目前被删除的内容的语言我列一下给各位看看:
- 1. 汉语拼音:中国大陆目前使用的注音系统
- 2. 藏文:西藏自治区的官方语文
- 3. 壮文: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官方语文
- 4. 维吾尔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官方语文
- 5. 满文:并无官方语文地位(可在争议解决后删除)
- 6. 蒙古文:内蒙古自治区的官方语文
- 7. 朝鲜文: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的官方语文
- 8. 哈萨克文: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的官方语文
- 9. 彝文:凉山彝族自治州的通行语文
- 10. 英文及葡萄牙文:两个特别行政区的官方语文
- 大部分语言基本上属于地方的官方语文或通行语文,并且除满语外基本上覆盖了中国大陆官方认定少数民族中人口占比较多的少数民族语言(见中国民族列表),同时覆盖几乎所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下官方使用的少数民族语言。--Sinet(讨论) 2024年6月28日 (五) 15:12 (UTC)
- 考虑到有人可能驳斥“官方语文”这一地位,中国大陆目前的“官方语言”认定法律或多或少有一定的模糊之处,不过可参照《s: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有关语言的规定推定其官方地位。--Sinet(讨论) 2024年6月28日 (五) 15:19 (UTC)
- 依据阁下的观点,美国应该增添夏威夷语的国名(夏威夷语是夏威夷州的官方语言)、20多种阿拉斯加土著语言的国名(阿拉斯加的官方语言有多种土著语)、萨摩亚语的国名(美属萨摩亚的官方语言)、西班牙语的国名(波多黎各的官方语言和新墨西哥州的特殊法定语言)、苏语的国名(南达科他州的官方语言)、查莫罗语的国名(关岛和北马里亚纳群岛的官方语言)、加罗林语的国名(北马里亚纳群岛的官方语言)……然而事实上,所有语言的维基百科都没有编辑这么做。--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6月28日 (五) 16:06 (UTC)
- 更何况美国这些地方语言都是有地方法定地位的。--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6月28日 (五) 16:09 (UTC)
- 其情况类似于英国条目。--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6月28日 (五) 16:09 (UTC)
- 啊对了,英国条目的其他语言也应该移除了,根据英维条目的内容显示,英国的官方国名仅用英文书写。纵观整个维基百科,将地方语言国名列入的条目几乎没多少,且有几个都集中于中维。--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6月28日 (五) 16:12 (UTC)
- 其情况类似于英国条目。--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6月28日 (五) 16:09 (UTC)
- 更何况美国这些地方语言都是有地方法定地位的。--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6月28日 (五) 16:09 (UTC)
- 依据阁下的观点,美国应该增添夏威夷语的国名(夏威夷语是夏威夷州的官方语言)、20多种阿拉斯加土著语言的国名(阿拉斯加的官方语言有多种土著语)、萨摩亚语的国名(美属萨摩亚的官方语言)、西班牙语的国名(波多黎各的官方语言和新墨西哥州的特殊法定语言)、苏语的国名(南达科他州的官方语言)、查莫罗语的国名(关岛和北马里亚纳群岛的官方语言)、加罗林语的国名(北马里亚纳群岛的官方语言)……然而事实上,所有语言的维基百科都没有编辑这么做。--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6月28日 (五) 16:06 (UTC)
- 我个人觉得还是考虑国家层级的官方语言会好一些。地方层级的官方语言可能放在地方的条目就行了。--微肿头龙(留言) 2024年6月28日 (五) 16:16 (UTC)
- 看各位非当事方似乎也没有决定性意见,故已在互助客栈发起讨论程序求得共识,见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关于是否可以(应当)在国家类条目Infbox的Native参数中添加地方法定或通行语文名称的问题--Sinet(讨论) 2024年6月28日 (五) 16:57 (UTC)
- 考虑到有人可能驳斥“官方语文”这一地位,中国大陆目前的“官方语言”认定法律或多或少有一定的模糊之处,不过可参照《s: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有关语言的规定推定其官方地位。--Sinet(讨论) 2024年6月28日 (五) 15:19 (UTC)
- @微肿头龙: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官方语言,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条目、普通话条目、官方语言条目等。--自由雨日(留言) 2024年6月28日 (五) 17:05 (UTC)
- 汉语算是中国事实上的官方语言吧,就好像英语就是美国事实上的官方语言。--微肿头龙(留言) 2024年6月28日 (五) 23:53 (UTC)
- 关于具体写哪种语言上去,我提个建议吧,按照人民币上面使用的那几种语言来定,如何?———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6月28日 (五) 16:47 (UTC)
- 被提报人已经开始删除英国条目中的类似内容了,仅在本提报页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问题估计也没法限制被提报人决意绕过共识以自我观点进行编辑了。--Sinet(讨论) 2024年6月28日 (五) 17:01 (UTC)
- 被提告人真是太可恶了,居然引用英维的英国条目破坏中维的英国条目,建议赶紧去破坏布告板提告他,限制他编辑()。--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6月28日 (五) 17:22 (UTC)
- 这不正是我前面提的建议吗()不过其实还是有一定的“原创研究”在的,毕竟人民币上用五种语言写“中国人民银行”和“用其他语言写国名”还是隔了一层距离,不过相比Sinet的版本我会明显更认为其离非原创研究和合理比重更近一步。--自由雨日(留言) 2024年6月28日 (五) 17:14 (UTC)
- 原先版本也不是我的版本,我只是反对删除一大段有建设性且确实有可能对读者有帮助的内容,至于版本的纳入标准或者版本的好坏我作为维护者的角度而言持开放式态度。--Sinet(讨论) 2024年6月28日 (五) 17:15 (UTC)
- "有建设性且确实有可能对读者有帮助的内容"--指类似"prc的国家格言是为人民服务"的原创研究。--向史公哲曰(留言) 2024年6月29日 (六) 02:18 (UTC)
- 抱歉,这里的留言太多,看着看着就忘了,确实是你的建议。--———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6月29日 (六) 02:55 (UTC)
- 原先版本也不是我的版本,我只是反对删除一大段有建设性且确实有可能对读者有帮助的内容,至于版本的纳入标准或者版本的好坏我作为维护者的角度而言持开放式态度。--Sinet(讨论) 2024年6月28日 (五) 17:15 (UTC)
- 请问按照人民币上的语言是基于什么原则?没有被放入的彝文、朝鲜文、哈萨克文是不配还是什么。--微肿头龙(留言) 2024年6月29日 (六) 00:01 (UTC)
- 我并不是说“写哪些语言”参考人民币是非常合理的选择,只是强调“应该选择某一标准”,而不是原版本无标准的情况。(人民币上的语言是如何选取的,可参看《国家符号语境下的民族团结——以人民币发行演变为中心》等文章。)至于“彝文、朝鲜文、哈萨克文没有放入”是不是“不配”,则完全是扣帽子型的原创研究;我也可以问,为什么侗语、仡佬语、白语“不配”列入原版本?盲文、手语没有列入原版本,是不是说明不照顾残疾人的语言文字?(虽然盲文事实上几乎无作用,但它也是视觉上可辨识形态的文字。)--自由雨日(留言) 2024年6月29日 (六) 02:49 (UTC)
- 基于什么原则。。。。还能基于什么原则,当然是基于不能原创研究的原则啊。--———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6月29日 (六) 02:51 (UTC)
- @自由雨日、红渡厨:我只是想说为什么选择人民币上的语言而不选其他标准。并没有扣帽子。选择人民币有什么合理性吗?“标准”也不能定得毫无理由吧。--微肿头龙(留言) 2024年6月29日 (六) 04:29 (UTC)
- 请你不要曲解我的意思,我上面写的很清楚,是建议,不是逼着社群非要选择此种标准。--———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6月29日 (六) 05:18 (UTC)
- 我有说你逼大家吗?哪里曲解了?我只是对你的建议提出疑问。另外说一下这件事好像也很难有一个标准,反正现在我想不出有什么合理的标准。--微肿头龙(留言) 2024年6月29日 (六) 06:24 (UTC)
- 请你不要曲解我的意思,我上面写的很清楚,是建议,不是逼着社群非要选择此种标准。--———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6月29日 (六) 05:18 (UTC)
- @自由雨日、红渡厨:我只是想说为什么选择人民币上的语言而不选其他标准。并没有扣帽子。选择人民币有什么合理性吗?“标准”也不能定得毫无理由吧。--微肿头龙(留言) 2024年6月29日 (六) 04:29 (UTC)
- 被提报人已经开始删除英国条目中的类似内容了,仅在本提报页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问题估计也没法限制被提报人决意绕过共识以自我观点进行编辑了。--Sinet(讨论) 2024年6月28日 (五) 17:01 (UTC)
(※)注意,被提报用户的Special:Diff/83207402此种行为已然构成为了阐释观点而扰乱维基百科,请双方当事人保持克制。——— 红渡厨(留言・贡献) 2024年6月29日 (六) 03:37 (UTC)